室內空氣太髒要罰!首波稽查醫療院所

2014年07月01日 12:41 蘋果日報

(郭美瑜/台北報導)

環保署公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」今天生效,北市有醫院、賣場、捷運站等11類92處場登上列管名單。北市環保局首波將稽查醫療院所,36家列管商場則列下波稽查名單,若室內的管制空污物超標,將限期改善,複查不合格將開罰5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。

環保局表示,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》管制二氣化碳、一氧化碳、甲醛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、細菌、真菌、懸浮微粒、細懸浮微粒、臭氧等9種室內空氣污染物,列管場所包括醫院、賣場、捷運及火車站等。
 環保署公告全台列管場所466家,北市有92處上榜,包括8家醫療機構、2所圖書館、4處鐵路車站、16處捷運車站、1處航空站、2處展覽館、36家賣場、12處公家機構、9所大專院校、2家社福機構。
 環保局表示,公告的列管場所明年7月1日前應設置專責室內空氣品維護管理人員,明年底前訂出空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,2016年6月30前定期實檢測、公告結果。

環保局科長邱國書表示,列管場所因人潮多,且空氣中易有空氣污染物,應經常清潔環境、增加空調換氣率來過濾空氣。環保局中午展示培養真菌、細菌的生物採樣培養機、甲醛採樣機、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分析儀、懸浮微粒採樣儀等。由於醫院易有細菌及懸浮微粒等管制污染物,環保局下午將前往萬芳醫院稽查,9家醫院稽查結果預計一個月內有結果,若空污物超標,將限期改善,複查不合格即可開罰5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