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醛對人體的影響
甲 醛 濃 度 | 對 人 體 的 影 響 |
0.08 ppm | 幾乎沒有臭味或感覺 |
0.3~0.5 ppm | 眼睛有不適感 |
0.5~0.8 ppm | 有臭味產生 |
5.0 ppm | 頭暈、喉嚨開始不舒服 |
15.0 ppm | 開始咳嗽、流眼淚,有壓迫感 |
20.0 ppm | 刺激呼吸器官系統、心跳加速 |
50.0 ppm | 造成肺部水腫乃致死亡 |
⇒ 裝潢期間累積甲醛濃度高達2ppm以上
⇒ 在室內點一支香,甲醛濃度在半小時內上升0.21ppm
立法院三讀通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環境保護工作邁向新的里程碑
2011.11.08立法院三讀通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,本法將過去室內外大氣管制為主的空氣汙染防制,延伸到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。立法後經檢測不符標準者,將通知限期改善,若未完成改善者,將依法處公共場所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。並再命其改善,未改善者按此處罰,情節重大者必要時,並命其停業處分。
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發布制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正式實施
室內:指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密度或半密閉空間及大眾運輸
教育機構: 學校、托兒所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補習班等。
醫療機構: 醫院、養老院、復建中心等。
政府機關: 公家機關、公民營企業辦公場所等。
金融機構: 郵局、銀行、電信業者之營業場所等。
交通運輸: 捷運、客運、機場、鐵路運輸及搭乘空間及車場等。
休閒娛樂: 展覽室歌劇院電影院旅館商場市場餐廳飲店及公眾消費之場所等。
現行有關空氣品質法令僅規範室外空氣汙染,但環保署認為,國人有高達百分之九十的時間處在室內環境,室內空氣品質好壞,將直接影響工作效率及人體健康,環保署因而發動立法,希望藉此有效改善室內空氣品質,並保障國人身體健康。